字型大小  
字型大小:小| 字型大小:中| 字型大小:預設| 字型大小:大| 字型大小:巨
 
站內搜尋  SEARCH
捐款專戶  DONATION

立案字號
郵政劃撥
最新消息
首頁 > 最新消息
* 上一則   
* 下一則   
 
福利不可不知~彰化縣身心障礙者裝置假牙補助計畫
2014-03-21 | 社福協會

彰化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裝置假牙補助實施計畫

補助對象及資格限制:

  1. 設籍本縣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未滿六十五歲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者。
  2. 同一牙位已申請本補助者,固定假牙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活動假牙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中低收入戶者,每年僅得申請一次;低收入戶者,每2年僅得申請一次。

 

申辦作業流程:

(一)申請人至戶籍所在地公所填具申請表。

(二) 申請人檢具申請表至口腔篩檢服務提供單位,由其擬訂診治計畫書及口腔篩檢表並將申請人相關文件(申請表、診治計畫書、口腔篩 檢表)送審核篩檢服務提供單位審核。

(三)經審核篩檢服務提供單位審核通過轉送本府核准後,由本府發核定函予申請人、審核篩檢服務提供單位,始可進行假牙之製作與裝置。(本計畫外之其他診療項目以健保方式處理者,請逕向健保局申請費用,診療時機請自行規劃提早治療,以免耽誤後續之假牙裝置。)

(四)申請人持核定函向裝置假牙服務提供單位進行假牙之製作與裝置。

(五)裝置假牙服務提供單位向本府申請補助費用(請於裝妥診治完成後一個月內儘速提出申請。

(六)本府審查通過後核撥補助款。

 

補助費用標準

(一)健保給付項目不列入補助項目(不論有無加入健保)。

(二)牙科自費之補助標準如下:

1.低收入戶申請之各項金額不得超過口腔診治補助價目標準表之金額,實報實銷申請總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40,000元,超過者一律以新臺幣40,000元計。

2.中低收入戶申請之各項金額不得超過口腔診治補助價目標準表之金額,實報實銷申請總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20,000元,超過者一律以新臺幣20,000元計。

 

諮詢聯絡方式:

單位:社會處身福科  
電話:04-7532319 
傳真:04-7201556  
聯絡人:秦可伊  
上班時間:08:00 - 17:30   

相關圖片
030110-彰化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裝置假牙
 
 
* 點閱人數 : 1411    |   
* TOP    |   
* 最近更新日期:2014-03-26 15:47:49